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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7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无甲类传染病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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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昨天,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年7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据报告,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具体如下:

年7月(年7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10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例,死亡4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47%。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9种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2.22%。

高温季节,流行性乙型脑炎、其它感染性腹泻病、痢疾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传染病处于多发季节,倡导居民注意卫生,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采取有效防蚊措施,减少相关疾病的发生。

附件:安徽省年7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年8月7日

安徽省年7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注:1.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

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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