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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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孕期丙肝要不要干预怎么干预,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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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垂直传播是丙型肝炎重要的传播途径之一。在我国妊娠女性中,丙肝抗体(抗-HCV)阳性率约为0.11%~0.52%。

尽管直接抗病*药物(DAA)的出现为丙肝患者的治疗带来了新的突破,使90%以上的HCV感染者得到治愈,从而降低了肝癌和肝硬化的死亡风险。

但是,目前还缺乏DAA在妊娠/哺乳期丙肝患者中临床应用的数据。正因为这样,PR方案(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及所有的DAA方案均禁用于妊娠/哺乳期丙肝患者。

因此,女性慢性丙肝患者的生育问题仍是对临床医生的一大挑战。

01

备孕期管理

丙型肝炎病*(HCV)感染并非妊娠的禁忌证。不过有证据表明,孕妇HCV高病*载量可能增加母体垂直传播的危险性。

所以,准备妊娠的女性,尤其是有感染HCV高危因素(如静脉吸*、输血或血制品)的女性,应在妊娠前检测抗-HCV状态。

一旦抗-HCV阳性,应进一步检查HCVRNA,以确定丙肝是否为现症感染。如果最初结果是阴性,但感染HCV的风险持续存在或出现了新的HCV感染危险因素,应及时复查。

若HCVRNA阴性,患者可正常妊娠;若HCVRNA阳性,则应立即采用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抗病*治疗,或加用DAA、DAA联合利巴韦林,以及不同DAA联合治疗。

目前我国已批准上市的丙肝DAA主要有6种,包括盐酸达拉他韦、阿舒瑞韦、西美瑞韦、索磷布韦、奥比帕利、达赛布韦,而已用于临床上只有前两种药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DAA都是刚上市的新药,在不同人群中用药经验不足,对妊娠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而干扰素有抗细胞增殖作用,利巴韦林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因此,在治疗期间要注意避孕,待治疗结束6个月后再怀孕。

同样,对于男性、HCVRNA阳性且应用抗病*药物治疗者,也应先治疗,治疗结束6个月后再考虑生育。

02

妊娠期管理

鉴于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有致畸作用,DAA禁用于妊娠女性,女性在妊娠期间应避免应用这些药物。

对于HCVRNA阳性的孕妇,应避免羊膜腔穿刺或其他侵入性胎儿检测,尽量避免丙肝病*的母婴传播。

妊娠期间还应密切监测肝功能,对于肝功能正常者,不进行干预;而对于肝功能受损的孕妇,酌情给予护肝及其他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03

围产期管理

妊娠对HCV感染过程无明显不利影响,而且尚无证据表明HCV感染会引起孕妇早产或增加胎儿先天异常、产科并发症或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

抗-HCV阳性的母亲将HCV传播给新生儿的危险性约2%,若母亲在分娩时HCVRNA阳性,则传播的危险性可高达4%~7%;合并艾滋病病*(HIV)感染时,传播的危险性增至20%。

丙肝母婴传播的途径是子宫内感染和产时感染。英国一项研究显示,宫内感染占31%,产时感染占68%,但与分娩方式无关,剖宫产并不能减少HCV的母婴传播率。因此,不建议为避免母婴传播而选择行剖宫产。

除了避免进行羊膜腔穿刺,还要尽量缩短分娩时间,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从而降低母婴垂直传播的几率。

04

哺乳期管理

HCV感染母亲产后哺乳对婴儿的影响至今尚无明确的流行病学调查。但是,许多研究证实,没有发现通过母乳喂养导致新生儿感染丙肝的病例。

而且HCV感染的母亲母乳喂养与非母乳喂养相比,未增加新生儿感染HCV的风险,母乳喂养对丙肝的母婴传播无明显影响。

因此,母亲HCV感染并非母乳喂养的禁忌证。

欧洲肝病研究学会发布的丙型肝炎管理指南和美国胃肠病学院发布的肝脏疾病与妊娠指南均提出:对于慢性丙肝病*感染的产妇,只要其艾滋病抗体阴性且未静脉吸*,即可进行母乳喂养。

但如果母亲正在服用抗病*药物,暂时不建议母乳喂养。如果母乳喂养期间出现丙肝活动,则和一般慢性丙肝患者一样开始抗病*治疗,同时停止母乳喂养。

05

婴儿管理

与乙肝不同,HCVRNA阳性母亲娩出的婴儿,尚无有效疫苗可以接种。

为明确婴儿是否已经被HCV垂直感染,应分别在婴儿出生时及出生后6个月各进行1次HCVRNA的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2次检测结果均阳性可诊断为HCV感染,应继续接受观察随访。

而2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婴儿仍需在出生后12个月时接受HCVRNA的PCR检测,若为阳性,应在18个月时再监测1次以进一步排除。

确诊为HCV持续感染的患儿应接受长期随访,以确定是否需要治疗。但也有研究表明,新生儿期HCVRNA阳性者,在婴儿期可以转阴,说明产后病*血症可能为一过性的。

一般认为,对2岁以下的患儿不予以干扰素和利巴韦林治疗。目前DAA均未做儿童的临床研究,故尚无儿童用药指征。

参考文献略

来源:医闻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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